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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食品抽检异议和复检流程,清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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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修订发布!
全文可以看这>>已修订: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
质量云根据最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绘制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流程图3幅。
这是第三部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异议和复检。
在此分享,供大家参考!
另外两部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流程图:计划和抽样(2019);一图看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检验和报送要求(2019新)<已推送,点开看
(部分截图如上)
(点击打开看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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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异议和复检有明确规定。
复检和异议概念不同,复检这样提出: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的监督抽检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异议这样提出: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依法提出异议处理申请。
对抽样过程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抽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对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不合格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处理流程看图吧!
食品抽检不仅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所在,也是企业关心,社会所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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